食品伙伴網訊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5年第20期通告,檢出23批次不合格食品,主要是質量指標不達標、食品添加劑超標、限用農藥殘留超標、禁用藥物檢出、污染物超標、微生物污染等問題。
4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
4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分別為烏海新美商業管理有限公司一分公司銷售的包頭市土默特右旗雙龍三龍源炒貨食品廠生產的焦糖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烏蘭察布市察哈爾右翼前旗美食匯生鮮食品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呼和浩特市內蒙古大江糖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純綿白糖,干燥失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巴彥淖爾市臨河區老李家炒貨坊生產銷售的葵花籽,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唐榮瓜果蔬菜店生產銷售的原味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加速食品的腐敗變質,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菌落總數超標說明個別企業可能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10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超標問題
10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超標問題,分別為烏蘭察布市集寧區嘉聯超市銷售的烏蘭察布市綠豐食品加工園26號生產的精制土豆粉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豐裕益農農業發展有限公司銷售的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贏香食品加工廠生產的精制粉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陽光超市有限責任公司陽光新生活店銷售的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永泉醬菜加工廠生產的醬腌菜,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與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鄂爾多斯市東勝區橫森九玖惠超市銷售的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啟航咸菜加工坊生產的蹦蹦菜中的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鄂爾多斯市東勝區嚼德香食品加工廠生產的精制粉條中的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赤峰市紅山區御糧谷蛋糕店銷售的赤峰市君利來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無蔗糖純綠豆糕,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錫林郭勒盟錫林浩特市由傳榮菌產品經銷部銷售的赤峰市寧城縣漣春醬菜廠生產的泡尖椒,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巴彥淖爾市杭錦后旗清風青華樂購超市生產銷售的酸奶麻花,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錫林郭勒盟二連浩特市友全超市銷售的呼和浩特市托克托縣富迎來調味品專業合作社生產的純大料粉、純干姜粉,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硫酸鋁鉀(又名鉀明礬)、硫酸鋁銨(又名銨明磯)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劑和穩定劑,使用后會產生鋁殘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24)中規定,粉絲、粉條(干樣品)中鋁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200mgkg、在焙烤食品中鋁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100mgkg。長期攝入鋁殘留超標的食品,可能影響人體對鐵、鈣等營養元素的吸收,從而導致骨質疏松、貧血等,甚至影響神經細胞的發育。
山梨酸及其鉀鹽能有效地抑制霉菌、酵母菌和好氧性細菌的活性,還能防止肉毒桿菌、葡萄球菌、沙門氏菌等有害微生物的生長和繁殖,并保持原有食品的風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24)中規定,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在糕點中最大使用量為1.0g/kg。山梨酸可以被人體的代謝系統吸收而迅速分解為二氧化碳和水,在體內無殘留。但如果長期食用山梨酸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人體的骨骼生長、腎臟、肝臟健康造成一定的影響。
二氧化硫(以及焦亞硫酸鉀、亞硫酸鈉等添加劑)對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24)中規定,食用淀粉中二氧化硫殘留量不得超過0.03 g/kg,腌漬蔬菜中二氧化硫殘留量不超過0.1 g/kg,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不得使用二氧化硫。二氧化硫進入人體后最終轉化為硫酸鹽并隨尿液排出體外。如果長期過量攝入二氧化硫,可能會對健康不利。
防腐劑是一種常見的食品添加劑,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長繁殖,防止食品腐敗變質從而延長保質期。《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24)中規定了我國在食品中允許添加的添加劑的種類、使用量或殘留量,并規定防腐劑在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應超過1。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項目不合格,可能是生產廠商對國家標準不了解或了解得不夠透徹,隨意添加多種防腐劑所致。
3批次食品檢出農藥殘留超標與禁用藥物問題
3批次食品檢出農藥殘留超標與禁用藥物問題,分別為烏海市萬佳宜購連鎖超市有限責任公司一分店銷售的本地大蔥,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烏蘭察布市察哈爾右翼前旗山小東炒貨水果大賣場銷售的火龍果,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烏蘭察布市豐鎮市強強魚行銷售的鯉魚(淡水魚),孔雀石綠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規定。
噻蟲嗪是一種具有觸殺、胃毒和內吸作用的殺蟲劑,能被迅速吸收到植物體內,并在木質部向頂傳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噻蟲嗪在蔥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3mg/kg。
孔雀石綠是一種工業染料,也曾經在水產養殖過程中作殺菌、殺寄生蟲的藥物。孔雀石綠對人體肝臟具有潛在致癌性,在農業部公告第235號《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中規定禁止所有食品動物使用孔雀石綠,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也將孔雀石綠列入《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中。淡水魚中檢出孔雀石綠的原因,可能是養殖戶或經銷商在養殖銷售過程中違規使用。食用檢出孔雀石綠的食品,可能對人體造成潛在的致癌、致畸、致突變等危害。
4批次食品檢出污染物超標問題
4批次食品檢出污染物超標問題,分別為興安盟科爾沁右翼中旗東潤發綜合超市銷售的赤峰市紅山區城南金芥肉食品加工廠生產的金芥肉,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赤峰市松山區水榭澤優蔬菜水果超市銷售的赤峰市咪咪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精芥肉(原味),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呼和浩特市新城區體育場趙美麗火鍋餐飲店使用的碗(餐館自行消毒),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呼和浩特市回民區盛聿海鮮燒烤店使用的碗(餐館自行消毒),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的主要活性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鈉,是一種低毒的化學物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 14934-2016)中規定,消毒餐(飲)具中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得檢出。消毒餐(飲)具中檢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的原因,可能是用于清洗餐具的洗滌劑不符合標準;也可能是洗滌劑或消毒劑未徹底沖洗干凈等。
此外,還有1批次食品檢出生物毒素,1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分別為呼和浩特市內蒙古伊泰農業發展有限公司銷售的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大樹灣糧油購銷站生產的富硒面粉,赭曲霉毒素A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通遼市科爾沁區永安路小周麥香園西餅屋二分店銷售的通遼經濟技術開發區小周麥香園食品廠生產的無蔗糖全麥面包(軟式面包),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已責令呼和浩特市、包頭市、興安盟、通遼市、赤峰市、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市、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烏海市市場監管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并向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報告。
不合格食品信息
項目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管局)
相關報道: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931批次食品抽檢情況的通告(2025年第20期)
不合格產品信息.xlsx
部分不合格檢驗項目小知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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